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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住院的医疗费用怎样结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04-10-14
  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按照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出住院费用总额,并根据《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及有关管理办法,计算出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自付金额和统筹基金支付金额,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中心按照动态均值定额考核办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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