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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如何办理手续?
来源:  作者:  时间:2004-10-14
参保人员就医需做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应由主治医师填写《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申请单》,副主任以上医师签署意见,经所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职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医保中心备案。费用在800元以上的项目需报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抢救危重病人可先检治,后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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