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医疗保险证到挂号处挂号,购买基本医疗保险专用门诊病历;
(2)到就诊科室就诊;
(3)经医生诊断符合入院条件的收住入院,凭医疗保险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填写住院登记、须交部分费用等人院手续;医院将收住入院的信息通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对入院人员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通知医院,医保中心将不承担其医疗费用。
(4)在相关病区进行治疗;
(5)办理出院手续,进行医疗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