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安部2006年12月20日发布的第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2007年4月1日开始,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难度要加大。新规定具体加了多少内容?难度大到什么程度?3月9日,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新的考试侧重点在于实用。
科目一:
试题强化安全行车
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的科目一考试内容针对性不强,考核大量机械记忆的东西,考核安全驾驶知识的内容则不多。91号令则对科目一的考试内容作出调整,并修改了考试题库的相应内容。”
据了解,新的考试大大压缩了机械常识部分的内容,并增加“安全驾驶综合知识”的内容。该负责人说:“这些内容包括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的知识;遇到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如何安全行车等。”
另外,科目一考试题库也由原来的1000道题增加为2000道题,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450题,交通信号、标志、标线200题,机动车总体构造常识和主要安全装置的使用150题,安全驾驶综合知识1200题。此外,还单设了摩托车考试题库。
科目二:
场地考收缩整合
据车管所负责人介绍,91号令调整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及内容:将原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桩考)”与原科目三中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合并,形成了新的科目二考试(即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同时优化“桩考”的考试标准,引导驾校增加实际道路驾驶训练时间,解决目前存在的“重桩考、轻路考”的问题。
另外,新考试还将小型汽车的场地驾驶考试项目由“9项选6项”调整为“10项选4项”,从而提高场地考试效率,将更多的考试时间向实际道路考试倾斜。
目前,车管部门已修改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三)成绩表》,从4月1日起,全区统一使用新的科目二、三成绩表。对于4月1日前已取得《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而未完成全部科目考试的申请人,也同时改用新成绩表,按照新的考试规定进行考试。
科目三:
上路考成重中之重
此次对考试内容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将原科目三中的“实际道路考试”从原科目三中分离出来,单列为一个独立的考试科目。
记者了解到,新考试规定了实际道路考试的13个考试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靠边停车、道路掉头、夜间行驶等。其中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将进行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对申请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的,也将每批随机抽取不少于20%的考生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
另外,针对目前的评判标准比较抽象,没有具体考察点,操作性不强,考试员对评判尺度掌握困难的情况,新考试规定还明确了每个项目的考试要点,细化了每个项目的评判标准,如“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直线行驶时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等。
抬高大型车辆驾照考试门槛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是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点车型。91号令对这些车型驾驶人也进一步严格规定其申请的条件。
新考试规定,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除了“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外,如果“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也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持牵引车驾驶证可以驾驶中型客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