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逾期不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审的单位如何处理? 属于年审对象的单位超过规定的年审时间未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审。逾期不参加劳动保障监察年审的,劳动行政部门,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500~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