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府干〔2008〕8号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韦庆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驻城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韦庆吉同志挂任南宁市邕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三个月)。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抄送:城区党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城区人大办,城区政协办,城区法院,城区检察院,城区武装部。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