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府干〔2008〕4号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潘作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城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城区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潘作安同志任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炳家同志任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
张建南同志任南宁市邕宁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
何小白同志任南宁市邕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陆文威同志任南宁市邕宁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黄忠同志任南宁市邕宁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
免去黎琼珍同志的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卢居有同志的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冬敏同志的南宁市邕宁区招商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昌汇同志的南宁市邕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职 通知
抄送:城区党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城区人大办,城区政协办,城区法院,城区检察院,城区武装部。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3日印发
(共印120份)